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有组织犯罪对校园的侵蚀,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24日,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苏宁走进抚顺市朝鲜族第一中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王苏宁庭长以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为引,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道,这部法律就像是守护社会安宁的“坚固盾牌”,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与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辨别能力相对较弱、易受影响的青少年群体而言,更是至关重要的“保护罩”。
针对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王苏宁庭长重点围绕“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常见的表现形式及其社会危害”、“青少年如何识别和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以及“发现相关线索该如何应对”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警示同学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远离不良社交圈,抵制不良诱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场普法课内容翔实、案例鲜活,让他们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意识到了法律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就在身边保护着自己的有力武器,今后一定会提高警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坚决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此次普法讲座是新抚区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有效提升了高中生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增强了他们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也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护航青少年阳光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用心用情守护青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