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到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开展调研学习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周年。这一理念,深刻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抚顺本地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结出丰硕成果。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新抚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金辉和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与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云飞,第三检察部主任鞠洪涛,工作人员王天舒前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庙子乡的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新宾满族自治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关家林场野外驯化基地)共同调研、学习,探索如何把“两山”理念落地生根,为环境治理和绿色转型贡献司法力量。
自2021年以来,为切实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修复难题,保护新宾县域生态环境,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国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关家林场合作,成立了五块补植复绿基地,共监督补植红松两万四千余株;2025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补植红松4786株的基础上,还监督补植了214株水曲柳(水曲柳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在数据可统计的范围内,所栽种树苗的一年成活率、三年存活率均达标(其中三年存活率高达96%),为新宾大地“植”此青绿,播种生机。
与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同探讨补植复绿经验
在参观调研新宾满族自治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关家林场野外驯化基地)时了解到,该救护中心对新宾全县范围内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开展救护工作,目前,已经可以对部分哺乳纲、鸟纲等动物开展救护。未来,新抚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就涉案动物的救助、安置、放归等问题,将与检察院和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协调、提供支持,进一步加强合作,力争让涉案野生动物能安全放生的有家可回,外来物种或未达到放生条件的得到合理照护,三方联动形成“打击犯罪/侵权-公益追责-专业救助-生态修复”的保护闭环。
新宾满族自治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关家林场野外驯化基地)救治的狍子(狍子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落实“两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关键在基层环境资源审判。本次调研学习,新抚区人民法院一行人员更清晰地梳理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的发展脉络,以新宾满族自治县修复生态环境的成功经验探索全市环境资源审判更多更优修复选项,思考如何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共治。下一步,新抚区人民法院将与抚顺地区的各个检察院携手前行,以法治之力护生态之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