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全面完成乡(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

时间:2020-4-10 13:49:13 点击: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施行以来,新抚区委高度重视,把配齐配强乡(街道)政法委员作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设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政法委关于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设置督导工作要求,坚持高位推动、一体推进,实现职位常设、工作专管,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延伸到基层。4月初,全区7个乡(街道)党组织专兼职政法委员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政法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是抓统筹,部署推动坚强有力。依据省、市政法委工作要求和政法委员配备标准,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先后3次研究部署,将政法委员配备纳入更高水平“平安新抚”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乡(街道)机构改革加以推动落实。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多次部署推进,力争尽快将各乡(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到位。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区委政法委牵头谋划,区委组织部协调配合,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并结合区情实际,明确提出了政法委员配备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任职标准和工作措施,明确专班专人,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配备工作顺利进行和有序推进。

二是严标准,及时高效配优配强。在全区乡(街道)职数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新抚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统筹配置编制资源,统一了政法委员的选配标准和程序。对于各乡街政法委员后备人选严把标准、逐一审核,细化了政治坚定、经验丰富、能力较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等“五项标准”,以及优先考察、优先研究、优先审批“三个优先”原则,打造出一支站位高、经验足、本领强的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坚力量。全区新任7名政法委员中,6个街道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1个乡由党委委员专职担任。

三是明职责,增强履职尽责合力。根据辽宁省委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精神,新抚区委政法委从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平安创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综治中心建设、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细化规范了政法委员岗位职责,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搭建起政法委员的履职平台,提升基层政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政法委员任职后,将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区委政法委指导下,整合基层政法力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握政治方向、统筹专群力量、协调推进基层政法综治和社会治理工作,带头依法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作者:抚顺市新抚区委政法委 来源:本站原创